江苏交巡警部门颁布交通事故处置“一站式”服务
记者昨天获悉,江苏交巡警部门颁布交通事故处置执法服务工作“6条手段”,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推行。这类手段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交通事故轻微处置、交通事故调处、交通事故伤害救助等多方面的难点。
手段一,推行“升级版”轻微交通事故迅速处置机制。对接报的轻微交通事故,全省交巡警部门将指导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置;执勤民警将根据浅易程序出具事故认定,引导当事人至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处置。
手段二,推行事故处置“一站式”服务模式。全省交巡警部门将主动争取法院、检察、司法、卫生、民政等部门和保险行业的参与和支持,打造道路交通事故处置综合服务中心。现在,全省交通事故综合服务中心已建成26家,在建21家。
手段三,改变交通事故处置窗口服务环境。设置交通事故首接室,准时受理群众咨询投诉。逐步打造事故信息在线查询和损害赔偿网上调处机制,对损害赔偿标准、检验鉴别机构、事故处置状况等信息上网公开。
手段四,打造警方、媒体和群众联动的肇事逃逸案件侦破机制。从2014年1月1日起,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群众和事故当事人在报警的同时,可以向江苏交通广播网025-96911电话通报。经处警民警核实后,交通广播网当令插播肇事逃逸案件现场信息,同时通过广播、微博、微信发动知情者提供线索。
手段五,完善交通事故伤害救助体系。全省交巡警部门将探索打造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受害生活活困难救助规范,对因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长期没办法侦破,致使受害人家庭特别困难,或者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没办法准时获得赔偿导致家庭特别困难的,给予一次两性生活救助。
手段六,畅通交通事故处置民意寻求途径。对适用通常程序处置的重大死亡事故,一律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放《道路交通事故处置建议反馈表》,由事故当事人对事故认定、违法处罚、执法程序和经办民警工作作风等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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